无论南北双方内部对和议仍有诸多不同意见,南北和谈总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1918年12月11日,北京政府派出参加和谈的10位代表,其中包括皖系、直系、奉系、安福系、旧交通系和研究系的代表,参议院副议长朱启钤代表徐世昌为和谈总代表。12月17日,广州军政府派总裁唐绍仪为和谈总代表,1919年1月9日派出10位和谈代表,包括军政府总裁孙中山、岑春煊、唐继尧、陆荣廷和广西、四川、贵州、湖南、陕西、福建(包括海军)的代表。
在南北和谈正式开始前,双方曾在一系列问题上有所争执。关于和谈地点与名称,因其基本上是技术性问题,故南北方的争执不难解决。北方提议和谈在南京举行,名为“善后”会议;但南方认为南京处在北洋势力范围里,易受武力威胁,且“善后”之会议名有对待“土匪”的意思,故提议和谈在上海举行,以营造中立气氛,并以“和平会议”名之。因为南方的坚持,北方最后作了让步。但在关于陕西和福建停战的问题上,因为关系到南北方的实际利益,双方有激烈的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