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破除“以药养医”体制机制
药物收入是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药品开支约占卫生总费用的40%,政府拨款和补贴在公立医院收入占比10%左右的较低水平。2012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中,药品费比例50.3%,从图4-5可见,中国药品在卫生总费用中一直占有较大比重。
图4-5 中国药品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世界主要国家都对药品采取不同的措施,让普通民众不会因为药品价格贵而看不起病。具体调控价格的方式参见表4-10。在欧盟,除德国和英国在新专利药品上市时可以自由定价外,几乎所有的欧盟国家都对专利药品实施直接的价格控制。[19]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药品收入不是公立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2010年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药品在卫生总费用所占的比重都不高于25%;国际上药品是医疗服务的消耗品,并不是其利润的主要来源。中国将“药品出售”与“医疗服务”的补偿来源分开,而“医疗服务”普遍低成本甚至亏损,再加上政府补贴不到位,致使医院通过出售药品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