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见星辉传媒用这短短一个月把选秀节目炒火了,所有的娱乐版每天都跟踪报道选秀节目,全民关注度高。
只要不是傻子,就能够预见到这个选秀节目是非常赚钱的,这个某某电视台想来捡现成,她怎么可能答应!
林翠儿几句话就轻飘飘的把那个电视台台长给打发了,法律是不承认口头协议的,只承认书面合同。
双方没签合同,就不存在星辉传媒背信弃义。
并且星辉传媒的口头协议是有前提的,某电视台并没有满足这个前提,口头协议肯定无效。
不服可以去法院控告星辉传媒,但是合作是不可能的。
那个某某电视台的台长只好灰溜溜的离开了。
但是又心有不甘,特意在自己的电视台节目里谴责星辉传媒唯利是图,不讲仁义。
选秀活动马上就要正式拉开序幕了,林翠儿巴不得再炒作一把,交代宣传部立刻和那个地方电视台撕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