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2000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规定各高校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11]2007年7月,教育部、财政部又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新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绿色通道”工作的开展进行了部署,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向新生发放《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加强监督检查、开通热线电话等途径确保新资助政策的有关工作得到落实。
二、中职学生资助体系
(一)中职助学金
1977—1986年,中职学校在学生资助上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197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的办法》根据工资地区类别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享受的人民助学金标准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表4-7所示。
表4-7 1977年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人民助学金标准
其中的伙食费一律拨给食堂,不直接发给学生本人。1977年的资助政策是对以往人民助学金制度的一种恢复,它不可避免地带有平均主义的弊端,并且给国家造成了沉重的财政压力,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对中职学生资助体制的改革也成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