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越一秒钟都等不了。
他已经等太久,好不容易机会来了,媳妇这么顺从,气氛又恰到好处,他要是再忍,那就不是男人了。
“媳妇,我喜欢你。”
他吻上朱茯苓的唇,像对待易碎的珍宝,小心翼翼,珍而重之。
“茯苓,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在喜欢上她之前,他以为书上写的情情爱爱是假的。
怎么会有人,为另一个人茶饭不思,成天就想着对方,要是见不着人,就干啥都提不起劲。
直到喜欢上她,他才知道书上写得太轻了。
岂止茶饭不思?他恨不得贴在她身边,一秒钟都不跟她不分开。
不仅不分开,还想摸摸她,抱抱她,亲亲她。
跟她腻在一块儿,想把她融进骨血,永永远远融为一体,一辈子都不分开。
他亲吻着她的脸颊,心头一片柔情,动容地说:“媳妇,你喜不喜欢我?”
朱茯苓被他亲得浑身发软。
前世今生,头一回谈恋爱,心里甜蜜又欢喜。
听到他低沉魅惑的声音,脑袋也晕乎乎的。
她觉得自个儿平时挺冷静的,可是这一刻,除了感受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迷迷糊糊地,回应他说:“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