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以眇眇之身,获得保护宗庙之任,位居天下君王之上,已经二十余年了。赖天之灵,社稷之福,四方安宁,没有兵革之祸。朕既不聪敏,常常害怕自己的过错羞辱了先帝的遗德,担心长年累月,不能善始善终。如今得终其天年,将要被供养祭祀于高庙以陪伴先帝,这是我的幸运,哪里有什么悲哀呢!
我下令:天下官吏人民,遗诏颁布之日起,哭临祭礼,以三天为限,三天之后,都脱下丧服。不要禁止娶妇、嫁女、祭祀、饮酒、吃肉。凡是要来参加葬礼哭临的,不必赤脚;绖带(丧服上的麻绳,系在头上和腰上)长度不要超过三寸。出殡时,不要用丧布来包裹马车及兵器,不要发动人民到宫殿中来哭丧;应该到宫殿中来哭丧的,早上和晚上各十五人一组,各哭十五声,完成祭祀即可。不是早晚哭临时间,不要擅自前来哭临。下葬之后,应穿九个月丧服的,改穿十五日;应穿五个月丧服的,改穿十四日;应穿三个月丧服的,改穿七日。期满即刻脱下。其他本诏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比照此精神,类比从事。布告天下,让百姓都明白我的心意。埋葬地点霸陵,山川河流都保持原状,不要改建。我的姬妾,夫人以下,直到少使,都让她们回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