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思宗崇祯二年(1629年)三月,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魏忠贤阉党终于定案,朝廷颁布对阉党262人名录及其处分,《明史》不吝篇幅地穷举了名录。
首逆,凌迟者二人:魏忠贤,客氏。
首逆同谋,决不待时者六人:崔呈秀及魏良卿,客氏子都督侯国兴,太监李永贞、李朝钦、刘若愚。
交结近侍,秋后处决者十九人:刘志选、梁梦环、倪文焕、田吉、刘诏、薛贞、吴淳夫、李夔龙、曹钦程,大理寺正许志吉,顺天府通判孙如冽,国子监生陆万龄,丰城侯李承祚,都督田尔耕、许显纯、崔应元、杨寰、孙云鹤、张体乾。
结交近侍次等,充军者十一人:魏广微、周应秋、阎呜泰、霍维华、徐大化、潘汝祯、李鲁生、杨维垣、张讷,都督郭钦,孝陵卫指挥李之才。
交结近侍又次等,论徒三年输赎为民者:大学士顾秉谦、冯铨、张瑞图、来宗道,尚书王绍徽、郭允厚、张我续、曹尔祯、孟绍虞、冯嘉会、李春晔、邵辅忠、吕纯如、徐兆魁、薛风翔、孙杰、杨梦衮、李养德、刘廷元、曹思诚,南京尚书范济世、张朴,总督尚书黄运泰、郭尚友、李从心,巡抚尚书李精白等一百二十九人。
交结近侍减等,革职闲住者,黄立极等四十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