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来书云:“前日‘精一’之论,即作圣之功否?”
“精一”之“精”以理言,“精神”之“精”以气言。理者,气之条理,气者理之运用。无条理则不能运用,无运用则亦无以见其所谓条理者矣。精则精,精则明,精则一,精则神,精则诚;一则精,一则明,一则神,一则诚,原非有二事也。但后世儒者之说与养生之说各滞于一偏,是以不相为用。前日“精一”之论,虽为原静爱养精神而发,然而作圣之功,实亦不外是矣。
【译文】
来信写道:“前些日子所讲的‘精一’的理论,是不是就是成就圣人的功夫呢?”
这里所说的“精一”的“精”,是从理的角度而言的;而“精神”的“精”,则是从气的角度来说的。理,是气的条理秩序;气,是理的具体运用。没有条理秩序,气就无法正常运作;而没有气的运作,也就无法显现出理的条理秩序来。精就能达到精纯不杂,精就能达到明晰无误,精就能达到唯一无二,精就能达到神奇微妙,精就能达到诚挚无欺;唯一无二就能精纯不杂,唯一无二就能明晰无误,唯一无二就能神奇微妙,唯一无二就能诚挚无欺。精与一,原本就不是两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