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幾《史通·论赞》说:“夫论者,所以辩疑惑,释凝滞。”他总结前人的史论,有多种名称:称“曰”,称“赞”,称“论”,称“序”,称“诠”,称“评”,称“议”,称“述”,等等。按照刘知幾的看法,这些名称都没有性质上的差别,所以他总起来称为“论赞”。可是从下文中我们可以看到,杜佑对于“议”、“评”以及这里没有提到的“说”,是有他不同的理解和运用的。在这里,我们还是先说《通典》的“论”。《通典》的“论”有两种,一种是前论,一种是后论。前论一般置于某典某篇之首,后论一般则在某典某篇之末。前论,如《职官四·尚书上》之下有“尚书省并总论尚书”、《职官七·诸卿上》之下有“总论诸卿,少卿附”、《职官十四·州郡上》之下有“总论州佐”、《职官十五·州郡下》之下有“总论郡佐”及“总论县佐”等。这些“论”带有综述的性质,属于作者本人的评论并不多。后论,如《食货七·历代盛衰户口、丁中》文末的长篇后论,论述户口对于“国足”、“政康”的重要,以及历代户口的盛衰和唐朝在安史之乱后户口锐减的严重局面与应采取的对策。这篇史论,多为唐史研究者和经济史研究者所引用。又如《选举五》后论论述了选拔人才的标准,强调对于传统的“身、言、书、判”四个标准,应以“判”作为重点,“以观理识”,提出改革考试制度的具体办法。《通典》的史论,直接题为“论”、“后论”的并不多,但它们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就是引古论今,有强烈的时代感,反映了作者对于社会现实的关注和自觉的“以富国安人之术为己任”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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