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是一定要公开招待费的数额和使用绩效。”王继承介绍,在国外,政府和企业对于招待费用有明确的标准,例如某一级别的接待采取什么规格,花费多少费用,明确要求在超出份额时由个人承担。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招待费的标准。
有些企业已经在行动,一家央企的管理层曾表示,从去年开始,他所在的企业对宴请等相关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包括什么级别的预算是什么标准,以及不超过多少人陪同,同时还指定了定点合作可以有更多折扣的用餐地点。
李锦认为,不规范的制度就应及时纠正,有关部门是时候为企业招待费制定标准了。
附 证监会要修改上市公司招待费披露制度
近日,中国青年报采访四成上市公司在招待费上“做假”问题,李锦认为板子不要再打在企业上,证监会也应当规范与纠正年报披露制度,从明年开始应把招待费列入披露内容,使得逃避披露招待费行为变得“不合法”。
随着A股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的披露收官,从2012年的数量庞大引发争议,到2013年的锐减甚至消失,央企们的“招待费”到底去哪儿了?引起人们再度关注。
事实上,在公布“招待费”的央企上市公司中,不少企业的这一费用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去年以来,中央企业对招待费、三公经费等的控制非常严格,在年初就给各级分子公司下达了缩减各项费用预算的要求,到年底统计,实际缩减的费用和幅度比年初下达的指标还要多。比如五矿发展的“招待费”从2012年的9606万元降至2013年的62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