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完全不应该提出使纯粹实践理性隶属于思辨理性这样过分的要求,从而颠倒了两者之间的次序,因为所有的旨趣归根到底都是实践的(alles Interesse zuletzt praktisch ist),甚至思辨理性的旨趣也是有条件的,唯有在实践的应用中才是完满的。[4]
然而,康德意识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并没有按照他关于“思辨理性”和“实践理性”的严格区分来考察人的活动。人们不但像康德一样把以本体论为基础的,与自由相关的伦理、政治方面的活动称为“实践”;而且也把康德所不赞成的、以认识论和技术主义为基础的、利用自然规律以改变和控制外部自然界的活动也称为“实践”。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两个不同的实践概念。
在《判断力批判》的导论中,康德这样写道:
但是,迄今为止,在不同原理和哲学的分类上应用这些术语时,流行着一种引人注目的误用:人们把遵循自然概念的实践(das Praktische nach Naturbegriffen)和遵循着自由概念的实践(dem Praktische nach dem Freiheitsbegriffe)认作是同一个东西……[5]